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委、市委有关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重要保障。
第二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全方位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章 学习组织
第三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组成,可吸收全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四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应明确责任,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中心组学习,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召集和主持集中学习交流,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副组长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习的日常管理。
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负责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局党组理论学习要做好每次集中学习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入、发言人和发言内容。记录格式要统一,字迹要清楚,内容尽可能详细。
第三章 计划制订
第七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解决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每次集体学习的主题要明确。每年年初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下发给中心组成员。
第八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按月进行,每年不得少于12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的出勤率应在8 0%以上。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自学计划,自觉加强学习,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年按上级要求完成网络在线学习任务。
第四章 内容安排
第九条 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运用马克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 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新时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各领域的新知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常效化。
第十一条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精读深读、研机析理,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着眼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进落实,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务实措施、具体政策和实际行动。
第五章 方法运用
第十三条 坚持和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学习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相结合,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完善决策、指导实践的过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
第十四条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按照学习计划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做好读书笔记。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集体交流,每次集体交流要围绕主要议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交流的内容要有深度,能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第十五条 坚持阅读原著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在深入研读原著原文的基础上,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邀请理论权威、专家学者或有关领导同志进行讲授辅导,力求使每次学习都能在理论上有新的收获和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文旅讲堂”学习计划,安排中心组成员登台讲课或讲释学习体会。
第十六条 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围绕文旅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明确调研题目。中心组成员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研,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建立健全专门档案并由专人整理、装订、保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上级党委和局党组下达的有关文件,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情况、做法经验等。
第十八条 学习档案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照确定的内容,按年度建档。装订规格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执行。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委、市委有关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总 则
第一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重要保障。
第二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全方位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四章 学习组织
第三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组成,可吸收全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四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应明确责任,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中心组学习,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召集和主持集中学习交流,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副组长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习的日常管理。
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负责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局党组理论学习要做好每次集中学习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入、发言人和发言内容。记录格式要统一,字迹要清楚,内容尽可能详细。
第五章 计划制订
第七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解决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每次集体学习的主题要明确。每年年初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下发给中心组成员。
第八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按月进行,每年不得少于12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的出勤率应在8 0%以上。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自学计划,自觉加强学习,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年按上级要求完成网络在线学习任务。
第六章 内容安排
第九条 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运用马克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 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新时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各领域的新知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常效化。
第十一条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精读深读、研机析理,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着眼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进落实,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务实措施、具体政策和实际行动。
第五章 方法运用
第十三条 坚持和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学习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相结合,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完善决策、指导实践的过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
第十四条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按照学习计划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做好读书笔记。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集体交流,每次集体交流要围绕主要议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交流的内容要有深度,能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第十五条 坚持阅读原著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在深入研读原著原文的基础上,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邀请理论权威、专家学者或有关领导同志进行讲授辅导,力求使每次学习都能在理论上有新的收获和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文旅讲堂”学习计划,安排中心组成员登台讲课或讲释学习体会。
第十六条 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围绕文旅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明确调研题目。中心组成员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研,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建立健全专门档案并由专人整理、装订、保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上级党委和局党组下达的有关文件,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情况、做法经验等。
第十八条 学习档案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照确定的内容,按年度建档。装订规格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