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一、市文化局实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会议制度。
二、市文化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或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决策和部署文化局重要工作;
(二)、分析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及重大举措;
(三)、讨论审定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年度工作要点、年度会议和活动计划;
(四)、讨论审定以“局党组”、“文化局”名义报送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五)、讨论审定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等事项;
(六)、讨论决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有关重大问题;
(七)、讨论其他需局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
(八)、必要时由党组书记决定可随时召开。
三、市文化局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审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规章、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讨论审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年度财务预算、基建计划及重要物资设备分配计划;
(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行政事务。
四、市文化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文化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会议纪要,分别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
五、建立文化局会议审批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召开会议,原则上不涉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确有必要时,填写“会议审批卡”,报局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审批。
六、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督查职能,依靠各部门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局党组决策的落实,提高局机关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