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严格核算和监督。
二、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本局专项工作及会议的支出实行一事一预算、一事一决算制度;预算由科室提出,经局长批准方可实施;要严格执行预算,否则不予报销。
三、因公出差借款需填写用款申请,经局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应在归来七日内,由本人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费用要由财务人员审核,经局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定,及时向领导提供资金使用情况,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完善审批手续。
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目,办理财产入库、验收和领发登记手续,各项财产及公用品专人管理,统购统配。
六、对所有财产物资每年进行一次清理,保证财帐相符,财物相符,对损坏者追究责任。
七、财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做到不拖拉、不积压、无差错,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指导监督基层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