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机关车辆分为占编和非占编两种,分别由局办公室和车辆隶属单位管理。
二、机关车辆重点保证领导上下班、业务工作、下乡、外出开会等公务活动及接待需要。
三、遇有机关集体活动和重大文化活动,办公室统一调配安排车辆。
四、坚持节能、勤俭,局领导统一行动时,尽量合并乘车,减少运行车辆。
五、车辆相关费用:
汽油和过路费采取实报实销办法,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局领导或机关科室因公到外地开会、出差,必须经局长同意,自带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签字,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司机出车补助,按照市内每日2元,长途每日15元的标准补助。为弥补司机洗车、电话费用不足,每月为司机适当增加长途补助。
占编车在财政下拨的车辆经费中支付保险、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等,非占编车的保险、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由隶属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