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专题培训班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了旅游“一法两条例”专题培训班,重点明晰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在推动旅游发展中的法律责任,增强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委主任郭志强主持开班式,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克波做开班动员。市人大常委民侨委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市县文旅局干部共7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旅游“一法两条例”的重大意义,在学懂弄通悟透上下功夫实效,做到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思路、推进工作方案、开拓创新本领,不断提升我市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工作水平。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市委党校教授李青魁省文旅厅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师振亚授课。李青魁教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从坚定文化自信、巩固文化主体性维度,深入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师振亚调研员就旅游“一法两条例”立法特点、立法背景、核心内容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释义,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深度阐述了“一法两条例”对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提供了方法路径。

    参训学员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坚决扛起推动一法两条例”落地见效的责任,当好“宣传员”,带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当好“践行者”,依据一法两条例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当好“推动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我旅游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